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华英发布时间:2021-07-18浏览次数:1191

信息名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03-99-2019-0056-1生成日期:2019-09-25发文机构: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教发厅函〔2019〕80号信息类别:其他
内容概述:教育部办公厅发布贯彻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在高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认真执行。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将于近期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届时,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有关问题可与编制组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5908、83335905)。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指导,提高高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9月24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9〕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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