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0级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及相关要求

发布者:李莹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1113


附件1:关于2020级教学执行计划制定的相关说明

附件2:两课、《军事理论》、《计算机信息技术》、《劳动周》课程安排

附件32020级拟招生专业名单

附件4:教学计划输入正方教务系统注意事项



附件1:关于2020级教学执行计划制定的相关说明


一、学时、学分说明

  • 学时安排:各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700左右,中外合作专业总学时控制在3200左右。通识教育课程学时占总学时的25%左右,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学时占总学时的40%左右。其中集中性实践环节(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随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时数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

  • 学分安排:各专业学分严格控制在150分(包括实践性教学学分)。中外合作专业学分控制在180分。课程学分必须与课程教学标准一致。

  • 每周授课总学时控制在24学时左右,最高不得超过30学时,最低不得低于20学时(不包括最后一学期)。各学期周课时安排要合理,避免出现某一学期周课时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注:中外合作专业外教集中性授课阶段,中方课程可分阶段授课,安排在外教授课的前、后进行。外教集中上课阶段,周课时可适当放宽。


二、课程规范要求

  • 选修课程比例:学分制计划中选修课程(含选教师、选时间方式进行的课程)学时比例应保证在50%以上。

  • 单门课程学分原则上应控制在6个学分以内,学分尽量为整数。

  • 课程选择:除新增专业外,2020级教学计划在体现专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应与2019级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应保持延续和稳定。为保证重修和毕业学分审核的顺利开展,调整课程必须注明新计划课程与2019级或以前计划课程的替换关系。替换课程的学分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低学分课程替代高学分课程。

  • 同一课程在相近专业的讲课、实验、实践学时应尽量一致

  • 实践环节:在校内进行的集中实践环节统一为“XX实训”;在校外进行的集中实践环节统一为“XX实习”、“XX见习”;

  • 第五学期前8周安排适量课程教学,同时集中安排毕业生的重修考试和积欠考试。后10周由学院(部)统一安排在校内外实训基地或合作企业进行集中顶岗实习及综合实训第五学期的顶岗实习和综合实训必须保证10周。未能落实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学院(部)必须帮助其在校内完成顶岗实习能力要求的相关内容。师范专业第五学期前8周进行理论课程教学,其余时间安排试讲训练和8周的教育实习。最后1周,统一回校参加课程考核。


三、附表1有关说明

1、通识教育课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个学分,总学时48,周学时4

  • 《职业素养提升》1个学分,总学时16,周学时4

各学院(部)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素养提升》安排学期参见附件2。教学总周数不足16周时另选时间补足课时。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个学分,总学时64,周学时4,实践学时16,上16周。各学院(部)开设此课程安排学期参见附件2

  • 公共体育课程开设4个学期,每学期1.5个学分,18学时/学分。每学期上14周,周学时为2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军事理论》2个学分,总学时36,周学时为3

  • 《形势与政策》1个学分,总学时为16,周学时为2。该课程由思政部具体安排实施。第三学期开设。

  • 《计算机信息技术》3个学分,48学时。其中线上教学16学时,面授教学28学时,周学时20.0-2.0),起止周06-19周。考前训练4学时由任课老师安排。根据学生基础进行分层选课。各学院开设学期参见附件2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个学分,总学时16,周学时2)和《创业基础》(1个学分,总学时16,周学时2)。这两门课程分别安排在第三、第四学期开设。

  • 大学英语课程于第一第二学期开设。每学期4个学分,周学时为4,总学时72。根据学生英语基础进行分层选课。

  • 通识教育选修课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要求12学分,其需满足:

  1. 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公共艺术课程群选修学习取得2个及以上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八类课程)。

  2. 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群选修取得2个及以上学分。

  3. 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群选修学习取得2个及以上的学分。(包括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心理健康与压力应对、心理健康与人际交往、心理健康与恋爱情感四门课程)

  4. 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创业课程群选修学习取得2个及以上的学分。(包括大学生创业基础、创业创新执行力、创业创新领导力等课程)

: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各学期课程时,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需要录入,由学生在相应学期进行网上选课。

2、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能力课程

  • 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原理性强的技术课程,为实践导向的技术基础学科课程。

同一专业类别(专业代码前4位相同)应建立底层共享的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原则上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应相同。

  • 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工作体系类课程。

  • 技术核心课程:技术核心课程是那些对应于技术核心能力的课程。是指本专业保证学生达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的主要技术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能力课程。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能力课程两大平台中的出现的技术核心课程在计划中请用★标注,一般专业技术核心课程学分要求在3学分左右,一个专业中的技术核心课程一般控制在5~8门。核心课程考核形式要求为集中考核。

注:①课程在多个学期开设的,如果规定该课程为核心课程,应视为1门核心课程。

由于核心课程和非核心课程教学要求和考核形式的不同,请尽量不要安排其它专业的核心课程作为本专业的非核心课程。

2020级专业计划中的核心课程应与2019级计划中的核心课程保持延续和稳定。

核心课程尽量安排在前两个学年完成。

中外合作外方课程名称用中英文表示,校企合作的企业课程要在备注中注明。

3、专业技术领域创新创业及拓展能力课程

专业技术领域创新创业及拓展能力课程为任选课。专业技术领域拓展课程是指专业领域(大专业范围)内的横向或纵向拓展课程。在专业教育平台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专业特色课、专业拓展课,培养学生基于专业知识的创新创业素养和技能。专业选修课单门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要超过2个学分。课程名称后带A的课程请不要作为专业选修课程。

注:专业技术能力课程选修课和专业技术领域创新创业及拓展能力课程选修学分总和不低于12个学分。各学院梳理并确定相近专业的选修课程群,按每门课程2个学分计算,选修课程总门数不得少于18门,建议每学期放开选课。学生可根据兴趣和未来职业方向自主选课。选课人数低于20人则不予开课。请学院(部)提前做好选课指导工作。

4、课程周学时:

为保证学校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顺利排课,建议每门课程的周学时为偶数;如周学时为奇数则单双周排课。

5、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为停课安排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学校、学院(部)统一安排进程。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平台中,理实一体化课程相对应的实训环节,按实训课程代码和实训名称列在相应课程后面,用“+周数”表示。入学教育、军事训练、毕业综合实践等集中实践环节体现在“教学计划表的附表1”最后部分。

  • 第六学期原则上安排实践环节(含顶岗实习)。学院(部)应安排好指导老师,并加强与学生的信息联系和跟踪指导。

  • 第六学期“顶岗实习与毕业实践”,总周数为15周,学分为15

  •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期间合班上课的公共课程(如两课、体育、计算机信息技术)不停课。整班上课的公共课程可参照专业课程实施方式调整授课学时。

一个专业如有两个专业方向,须在教学计划中以课程模块来区分,并且应保证两个方向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平台中的专业限修课程总学分相同。


四、附表2----教学总安排表说明

  • 第一学期教学总周数为18周。扣除2周军训,1周集中考核周,课堂教学周数为15周。最后一学期教学总周数为15周。其余学期教学总周数为19周。扣除见习、实习、实训、劳动周、集中考核周等集中性教学环节周数后为实际课堂教学周数。

  • 学生每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必须在最后一周结束。为避免学期末出现多周没有课程教学安排的情况,如果有的学期所开课程周数都比较少,那么请在计划制定时加以注意,或调整周学时或将课程错开安排,个别课程可从后几周开始安排上课,同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课程开设起始周和结束周。

  • 第六学期原则上安排综合实践环节。

  • 劳动周安排详见附件2


五、附表3:课程学时和教学环节的分配

体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比例;各平台课程的学时、学分和总学时、总学分。其中随课程实践环节包括实验、上机学时。集中实践环节包括与课程相应的集中实训、综合实习、军训,劳动周等,以每周24学时计算,24学时计1个学分。


六、附表4:集中考核科目

学校集中安排数学、外语等通识教育课程和各专业技术核心课程考核。原则上每学期集中考核课程不得超过4门。

注:集中考核周内的考试安排及操作事宜另见考务科相关通知。


七、附表5:专业证书要求

  • 要求取得的证书为学生毕业必须取得的证书,否则无法顺利毕业。专科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为必须取得的证书

  • 建议取得的证书是与专业相关,对学生就业有帮助的证书。

  • 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合理安排职业资格考证。

附件2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职业素养提升”课程授课时间安排

学院(部)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机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职业素养提升》

教育与人文学院

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体育部

艺术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职业素养提升》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授课时间安排

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学院(部)

管理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教育与人文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部



《军事理论》授课时间安排

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学院(部)

商学院

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教育与人文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部



《劳动周》安排

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学院(部)

管理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商学院

教育与人文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部

计算机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课程建议学时、学分及授课时间

课程名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高等数学》

80课时,5学分


《工程数学》


48课时,3学分

《经济数学》

64课时,4学分

64课时,4学分

《线性代数》


32课时,2学分

附件32020级拟招生专业名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所在学院(部)

备注

1

630701

市场营销

管理学院


2

630801

电子商务

管理学院


3

630903

物流管理

管理学院


4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院


5

690206

行政管理

管理学院


6

670301

文秘

管理学院


7

630805

跨境电子商务

管理学院

2020新增专业

8

630302

会计

商学院


9

630301

财务管理

商学院


10

630303

审计

商学院


11

630201

金融管理

商学院


12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商学院


13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商学院


14

680503

法律事务

商学院


15

670202

商务英语

外国语学院


16

670205

商务日语

外国语学院


17

670203

应用英语

外国语学院


18

670211

应用德语

外国语学院


19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教育与人文学院


20

640101

旅游管理

教育与人文学院


21

670102K

学前教育

教育与人文学院


22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教育与人文学院


23

660102

网络新闻与传播

教育与人文学院


24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25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电工程学院


26

560103

数控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27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电工程学院


28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29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3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31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2020新增专业

32

610205

软件技术

计算机工程学院


33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计算机工程学院


34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计算机工程学院


35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工程学院


36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工程学院


37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工程学院


38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工程学院


39

61021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0新增专业

4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1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2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3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4

610301

通信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5

610104

智能产品开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6

560305

工业网络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7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


48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艺术学院


49

650109

室内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


50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艺术学院


51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艺术学院


52

650201

表演艺术

艺术学院


53

670114K

体育教育

体育部






附件4:教学计划输入正方教务系统注意事项


1课程名称及学时学分:系统中一个代码对应一门课程。输入正确的课程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弹出该课程的学分和总学时。教学计划中的实践学时与上机学时在系统中统一为实验学时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之和应与课程学时一致。为保证同名课程学时学分一致,切勿擅自修改课程的总学时和学分。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数应与教学计划相符。

注:2017年起采用新的课程编码,请务必选用以字母A开头的课程代码。新开课程须提供《新开课程申请表》和课程教学标准。切勿擅自编制课程代码!!!


2课程性质:教务系统中课程性质选项必须要输入,不得空缺,否则会影响学生的重新学习的选课安排和毕业应修学分的认定。必须按教学计划准确录入课程性质。


3课程类别:教学计划中第一平台课程为通识教育课程,第二平台为职业技术基础课程,第三平台为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包括专业限修课和专业任选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为实践性教学环节。必须按教学计划准确录入课程类别。


4开课学期:开课学期务必要输入正确。新系统教学任务下达进入排课阶段后,无法进行计划的调整。如果由于输错学期而导致本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缺漏,该课程只能调整到下一学期开设,从而会影响专业课程的正常衔接。


5专业选修课开课学期录入:与专业课程有前后续关系的课程录入当前开设学期后,在“允许开设学期”中输入后面学期。其后学期不用再录入该课程



与专业课程无前后续关系的课程开设学期为第2学期,“允许开设学期”为345.其后学期不用再录入该课程不需要每个学期录入相同课程。



6开课学院:课程承担学院(部)按照系统课程库所规定的。输入计划时不用选择课程开课学院。


7周学时:格式为理论课学时实验(上机)学时。比如某课程周学时为6,实验周学时为2,则输入4.02.0,如果无实验课或上机课,则输入6.0-0.0。如教学在实验室机房进行,则输入0.06.0不要出现1.5-1.5的分配形式,更不要出现1.0-1.03.0-1.5的形式。否则在排课拆分时会出现问题。如需使用机房授课的课程请按0.0-*.0的形式准确输入。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周数格式为+周数。如一周劳动周,则输入+1,三周中级工实训,输入+3

另外,要确保安排的周课时在实际教学周内能完成教学任务。周学时请尽量为偶数,2.0-0.02.0-2.04.0-0.0


8起止周:教务系统中理论课程授课的起止周统一录入01-18具体授课周次在教学任务下达后根据学校安排调整。切勿出现2021数字。具体课程的教学周数安排由学院(部)自定。


9专业方向:同一专业课程有多个专业方向,专业限修课必须选择对应的专业方向。其它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则选择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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