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部)或部门于2023年3月15日17:00前将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统一发送至553886903@qq.com。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网上申报。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项目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17:00。
五、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顾莹华,66503817
科技处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2.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