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校2024年度申请工作,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4年度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依据《指南》“从事基础研究的境内科学技术人员,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进行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各项目申请人可自行寻找依托单位进行申报,也可由学校统一安排依托单位。申请人务必按照依托单位工作进度要求进行项目申请。各相关学院部在1月17日前将本单位拟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553886903@qq.com。
2.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和个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开云app官网入口下载),并与依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原来有账号的申请人,需要在系统修改依托单位。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需由学校统一安排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在1月17日前将申请人姓名、电子邮箱(登录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职称、角色、所在院部、学科/研究领域等字段的信息(附件2)发送至553886903@qq.com,由科技处统一委托依托单位为申请人添加帐号,申请人根据系统回复的邮件按提示进行操作。
3.申请人实名加入“苏职大2024年度国自科申报”QQ群(群号512890582),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群内发布。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1.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财务咨询 |
62327229、62327225 62329112、62326961 62328485 |
项目咨询 |
面上项目 |
62327230、62328222 62329336、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62329133、62325932 62325562、62328623 |
2.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6916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6892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62328382 |
办公室 |
62327087 |
3.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顾莹华老师联系,电话:66503817。
附件:1.各学院部拟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2.申报人员注册信息表.xls
科技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