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性课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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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马愉 发布时间:2024-04-07 动态浏览次数:15
各学院(部):
根据《开云app官网入口下载研究性课程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研究性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本年度研究性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在推荐研究性课程时要充分考虑与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相结合,选题要聚焦社会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研究。鼓励在生产、工程、设计、实验、管理、调查方面的选题研究。鼓励选题紧密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注重“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学生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真题真做”,解决生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争取建设出创新性的研究性课程、培育出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争创品牌,有校品牌或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的必须申报。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个研究性课程项目指导教师1~2名,学生成员数不超过8人;每位教师每次指导的研究性课程项目不超过1项。
2.立项的研究性课程需要在建设过程中形成有形载体或能物化的成果,如:
(一)发表省级及以上刊物论文或录用通知书;
(二)获得授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
(四)制作成品;
文科类项目验收时需提供论文1篇或其他成果类型2项,工科类项目验收时需提供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成果类型2项,所有成果必须有学生署名。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可以申请延期,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未验收的项目自动终止,相关负责教师在项目终止后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指导学生项目。
3.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校研究性课程立项评审工作(试行),结合学生人数以及历年立项情况,各学院(部)立项数量限额参考附件3。有省大创或校研究性课程在研的教师(第一负责人)不可申报新一轮课题。

各学院(部)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立项项目《研究性课程立项申请表》和《研究性课程立项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完成教学管控系统的填报工作),电子稿(命名规则:学院代码+第一指导老师姓名+申报课题名称)发至邮箱:91919@jssvc.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6503833。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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